CT理论与应用研究

尽快摸清草地资源家底,加快草地科学理论实践 

来源:CT理论与应用研究 【在线投稿】 栏目:综合新闻 时间:2020-10-27

那拉提草原 黄红焰摄

草原业务增加之后,如何科学推进草原保护工作,如何开创我国草地生态系统保护、利用、可持续经营的新局面,都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新课题。中国科学院院士蒋有绪研究员作为森林生态系统研究领域的专家,和草原生态专家交集颇多,对草原问题也有较深入的了解。11月16日,他在《中国绿色时报》发表署名文章,与读者共同探讨如何积极发展草原领域的理论和实践。

积极发展草地科学的理论与实践研究

蒋有绪

2018年3月启动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把我国草地资源的监管、保护、利用和建设发展职能从原农业部调整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,专设草原管理司,为我国草地生态系统理论、实践的科学技术迅速发展提供了极好的机遇,为创建我国草地资源保护利用和可持续经营掀开了新篇章。

我因为从事植被生态学研究草地生态学的发展一直没离开过视线。我和草原科学家李博、刘钟龄都师从清华、北大的李继侗先生。李继侗先生是第一个把生态学、地植物学(植被生态学、植物地理学)引入中国的。后来,他到呼和浩特创建内蒙古大学,担任校长,与李博、刘钟龄两位同志一起发展起了草原科学教育研究,而我因不同机遇,从事了森林科学。

不同植被类型在生态学不分家。我曾在上世纪50年代参与过雷州半岛和海南岛的橡胶宜林地调查(基本上是草坡),曾多次参加草原、草地的利用保护及生态环境变化的讨论,曾主持的课题也有涉及草地;2017年,我还参加了中科院院士咨询项目“北方农牧交错区草原利用与禁牧政策实施情况”的调查研究。在这些过程中,我有幸结识了知名的草地生态学家曲仲湘、朱彦丞,东北师范大学的祝廷成、兰州大学的任继周、中科院水保所的山仑等,并从他们那里学习了不少知识。

近来,我时常在思考:在此机遇下,如何积极发展草原领域的理论和实践。在此提出一些看法与大家探讨,望抛砖引玉,不准确、不合适的,也请大家指正。

那拉提草原 黄红焰摄

尽快摸清全国草地资源家底

我国目前的草地资源家底不清。今年6月13日,中国工程院院士南志标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举办的“绿色大讲堂”做报告时称,我国草原面积占国土面积的41.7%,是最大的陆地生态系统。全国草原主要分布在西北地区,青藏高原占36.5%,新疆等西北内陆占22.5%,北方地区占23.9%,南方地区占17.1%。这是2007年原农业部所发“全国草原保护建设利用总体规划”提到的数字:“我国是一个草原大国,拥有包括荒草地在内的各类天然草原近4亿公顷,居世界第二位,占国土面积的41.7%”。也许,这个数字可能出现得更早些。许多学术论文都用了这个数字,论文的中文都用了草原。如果根据所用“草原”的定义和内涵来看,这个41.7%值得商榷。有时,草原被定义为“是以生长草本植物为主,或兼有灌丛,或稀疏树木,可为家畜和野生动物提供生存场所的大面积土地,是畜牧业的重要生产基地”,这个定义比较早,很宽泛,不能明确其分布条件与空间范围;有时被定义为“草原一词指草及其着生的土地构成的综合自然体,包括我国北方的天然草原、南方草山草坡、草甸、沼泽、荒漠、灌丛、冻原等”,这个内涵也太宽了,混淆了湿地(沼泽)、荒漠、灌丛、冻原等其他植被类型……不久前,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有关负责人在介绍中国草原保护情况时表示,“我们今天所说的草原,范畴已有所扩展,不仅仅是指传统意义上的北方天然放牧草地,而是几乎涵盖所有长草的土地”。由此可见,我国草地资源的家底还不清楚,正好说明我国迫切需要开展草地资源的清查。要把全国草地资源查清,首先,要把草地植被的整个系统分类建立起来,各级分类类型的概念和定义弄准确,才能确定它们各级的空间分布,最后将得到全国草地资源的总面积,以及不同类型和省区的分布面积。虽然,森林、灌丛、草地、湿地、荒漠(如果还含寒漠、冻原、苔原)等自然资源类型都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管理,但各类型之间不宜混淆不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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