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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明起源?仰韶文化社会性质与中国文明起源若干 

来源:CT理论与应用研究 【在线投稿】 栏目:综合新闻 时间:2021-06-10

《仰韶文化社会性质与中国文明起源若干理论问题》

田昌五

《论仰韶文化》第13~17页《中原文物》1986年特刊

本文是作者在纪念仰韶遗址发现六十五周年学术讨论会上的演讲。作者首先谈了仰韶文化的发现意义、社会性质和它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,然后探讨了有关理论问题。

作者提出:马克思主义关于原始社会的基本理论,主要写在《家庭、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》一书里,其中的一些基本要点和精神,我们应当坚持,但也有许多问题需要根据新材料予以发展,原封不动是不行的。

作者提出的第一个问题是:《起源》第九章说的从野蛮到文明,即从原始到文明的发展线索,是不是适用于我国的情况?其中谈到野蛮与文明最早的分界点是游牧。游牧民族从其他野蛮人中分离出来,这是第-次社会大分工。由游牧到农业,然后是手工业和商业,私有制、阶级和国家。中国古代文明的起源是不是也按这个程序进行呢?作者认为不能机械搬用《起源》第九章中的程序,恩格斯在其中讲的有一定的限度。我们应根据中国的情况,讲清楚为何从农业开始,逐渐发展到文明,发展恩格斯的论点。

作者提出的第二个问题是:《起源》第一章讲到家庭那一部分,对从原始社会到文明社会来说也是有局限的。在这个问题上,马克思和恩格斯起初采用傅立叶的观点,认为一夫--妻制和土地私有制是文明时代的两大特征,文明社会即起源于此。到恩格斯晚年,他又依据科瓦列夫斯基的著作,提出从父系家族、即父系共产制大家族公社以后就开始了成文历史,进人文明社会了。这两种意见都见于《起源》第一章,后边的意见是补加的,前者原文未动,于是补加的意见与原来的就不大协调。作者认为不能按傅立叶的观点来谈文明起源问题,尽管马克思和恩格斯都采用过这种观点。我们应当用恩格斯后来补加的观点而略作修正,恩格斯没有把父系家族公社和父权家族区别开来,而父权家族正是文明社会出现的标志。有的父权家族的家长实行一夫多妻制,恩格斯说这是奴隶制的产物,可以为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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